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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注 我 们
四月春耕正当时
又到了播种的季节
但是有些植物
种一株也违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什么是罂粟?
罂粟是罂粟科一年生草本植物,茎高30-80厘米,分枝,有伸展的糙毛。叶互生,羽状深裂,裂片披针形或条状披针形,两侧有糙毛。花蕾卵球形,有长梗,未开放时下垂;萼片绿色,花开后即脱落;花瓣4,紫红色,种植罂粟有多个花形和花色。基部常具深紫色斑,宽倒卵形或近圆形,花药黄色;雌蕊倒卵球形,柱头辐射状。花期3-11月。罂粟茎株亭亭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因此,鸦片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而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被称为“恶之花”。
种植罂粟的四点认识误区
01
种植少量的罂粟是不违法的。
我国目前实行“零种植、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的禁种铲毒工作方针。所以罂粟不管种多少都是违法的!
02
罂粟是能治病的偏方。
罂粟果实的汁液干燥品中,含有10%的吗啡等生物碱,能麻痹神经,客观上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长期食用容易成瘾,造成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03
种植罂粟用于观赏,并不违法。
罂粟开花后,花朵虽然非常招人喜爱,但是它并不是普通的观赏植物,种植也是违法的。
04
罂粟壳加入食物中能增加鲜味。
罂粟壳能提味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大多罂粟壳本身就是没有味道的,在餐饮中使用罂粟壳,目的主要是让人上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相关认定标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
(二)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大”。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5年度全市禁种铲毒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禁种铲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踏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确保4月30日前彻底铲除干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凡有关县(区)或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行禁种铲毒职责,5月1日后被国家禁毒办或省、市禁毒办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达到重点整治标准的,市禁毒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临沂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不是菜
种植一株也违法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及时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附:
临沂市
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全市举报电话:110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报电话:
0539-8102375、19555396110
兰山区举报电话:0539-7305770
罗庄区举报电话:0539-8345287
河东区举报电话:0539-8965540
郯城县举报电话:17862289281
兰陵县举报电话:0539-5567184
沂水县举报电话:0539-2207626
沂南县举报电话:0539-3775563
平邑县举报电话:0539-4883502
费县举报电话:0539-5807000
蒙阴县举报电话:0539-4818800
莒南县举报电话:0539-7224000
临沭县举报电话:0539-5492595
高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220
沂河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440
临港区举报电话:0539-7261750
蒙山举报电话:0539-4883597
电子邮箱:lyjindu@sohu.com
视频号上新啦
原标题:《这个!不能种!种了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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