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摸清我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底数和安全保护状况,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堵塞网络安全漏洞,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保障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排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据此规定,市内各相关单位应在等级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已定级备案的第三级(含)以上重要信息系统和应定级为第三级(含)以上的重要信息系统进行梳理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情况。
二、全面开展网络安全自查
市内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年度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网络运营者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状况等。自查总结应重点总结自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上年度网络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新建信息系统和未定级备案系统开展等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已备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当前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网络安全工作计划。
三、推进测评整改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市内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使用单位要按照“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的工作要求开展系统测评整改工作,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交测评报告,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并依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四、相关工作安排及报送工作
根据全市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各单位梳理排查和自查阶段为即日起至5月7日。请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依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基础调查流程》(附件1),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梳理排查工作,在5月8日前分别填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表》(附件2)、《2017年重点单位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4)和自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
各单位梳理排查和自查后,市公安局将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梳理排查和自查情况,于6月中旬起组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及相关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力量,集中对全市重点对象开展远程技术检测和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市公安局将下发《网络安全风险告知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处罚。
附件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基础调查流程
附件2、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表
附件3、2017年重点单位网络安全自查表